「律師建議我,把記得的所有被虐的過程、時間、地點,一項一項列出來。」老闆娘茶几上拿起一疊紙遞給我看,然後說:「我寫好了,妳看!我隨便回想一下,就列了七十幾件,我還有十幾張驗傷單,我很有機會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,對不對?」老闆娘好像很希望能得到我的認同和支持。

作者為了不想再對著『Word』掉眼淚,(免得被同事窺見會引起誤會),這七十幾件虐待事蹟就不多作描述了。

「應該是很有機會,但是老闆沒有精神病的就醫記錄,而看到妳被虐待的人是不是能為妳出庭作證,這可能是很重要的關鍵,一般的情況下台灣的法律通常都是判給父親的,妳要有心理準備,但妳一定要記住,先救了自己才有力量救孩子,千萬不要為了孩子又回去,愛之適足以害之。」我很冷靜實際的分析,並又再一次的提醒她絕對不可以心軟。

聽了我的話,老闆娘好像洩了氣的皮球,原本一直僵挺著的腰桿緩緩的癱軟了下來,她說:「我什麼都不要,不要房子不要贍養費,我只要我兩個兒子呀,竟然這麼難?」 的確,她走到了訴諸法律這一步再來爭孩子是比較困難,我設想換作是我的話,表面上會假裝順從,但一定會利用機會,偷偷的遷好戶口,再把二個孩子都偷偷帶走,讓老闆永遠都找不到,離不離婚倒是沒那麼重要了。

「老闆娘,妳聽我再說一句真心話,妳長年累月的被殘酷的虐待,妳的身心一定也受創很嚴重,妳也要接受心理治療知道嗎?」我苦口婆心的勸說:「還有,如果妳成功的要回了妳兒子,也要讓他們接受一段時間的心理治療和輔導喔,這很重要,一定要做。」現在我一點也不奇怪老闆娘為什麼有時候會像魂遊太虛幻境,眼神經常是沒有焦點的凝望遠方了。

「我知道,醫生也這麼跟我說,還說正常的人經歷這些遭遇,也會發瘋的,我會繼續看心理醫生的。」

 「那妳以後有什麼安排計劃呢?會住在那兒?」 我關懷的詢問。

「台灣打官司的時間會拖很久,我在美國的大姐,一直邀我去她那兒住,我可能會先過去吧。」

「老闆娘妳一定要堅強,勇敢的去面對問題,那種恐怖地獄般的生活妳都能熬過了,我相信妳一定會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的,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。」我為她加油打氣,又接著說:「明天我會回公司最後一次處理善後,把公司所有的人都退掉勞保,我在這邊就先向妳辭職囉,老闆娘還有什麼公事要交代哩?」我故作輕鬆的說。

「那些都不重要了,沒有我公司一定垮,也沒什麼事需要去處理了。」她怎麼不交待我幫她拿一些公司的本票、存摺印章和資金出來,看來是真的是什麼都不要,都看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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